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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北京劳务派遣公司是这样工作
添加时间:2020-03-30 作者:admin 点击数:
为积极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确保节后劳务派遣用工安全有序,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印发通知,要求各区人社分局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劳务派遣机构及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等人员流动性较大企业的用工监测。定期展开巡查,对违规经营情况的劳务派遣机构将严肃查处。
那么北京劳务派遣公司具体有那些注意事项呢?
(一)劳务派遣机构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派遣员工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以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企业除外。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2月3日至9日未复工期间,根据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中,企业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二)劳务派遣机构暂停从疫情地区组织劳务派遣活动。一是避免组织赴重点疫情地区招工,同时要尽可能减少面对面招聘特别是大型现场招聘,充分利用好网络招聘渠道,将线下招聘转移至线上。如确需现场招聘的,应严格控制人员数量,确保相应防护措施到位。二是暂停派遣或组织湖北籍员工来莞务工,引导非湖北籍员工按照分期分批返京返岗要求安全有序回流。
(三)劳务派遣机构严格建立健全用工名册台账,做好劳动者籍贯、来源地统计及健康检查。劳务派遣机构应对派遣员工做好身体监测工作,防止出现疫情蔓延。
(四)劳务派遣机构节后开工尽量避免室内聚会和集体活动,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集体宿舍的,做好日常清洁消毒工作,并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如果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应马上安排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就医,并配合相关医务人员采取调查、隔离和消毒等处置措施。
最后北京劳务派遣公司预祝您平安健康。
那么北京劳务派遣公司具体有那些注意事项呢?
(一)劳务派遣机构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派遣员工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以及特殊情况急需复工的企业除外。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2月3日至9日未复工期间,根据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中,企业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二)劳务派遣机构暂停从疫情地区组织劳务派遣活动。一是避免组织赴重点疫情地区招工,同时要尽可能减少面对面招聘特别是大型现场招聘,充分利用好网络招聘渠道,将线下招聘转移至线上。如确需现场招聘的,应严格控制人员数量,确保相应防护措施到位。二是暂停派遣或组织湖北籍员工来莞务工,引导非湖北籍员工按照分期分批返京返岗要求安全有序回流。
(三)劳务派遣机构严格建立健全用工名册台账,做好劳动者籍贯、来源地统计及健康检查。劳务派遣机构应对派遣员工做好身体监测工作,防止出现疫情蔓延。
(四)劳务派遣机构节后开工尽量避免室内聚会和集体活动,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集体宿舍的,做好日常清洁消毒工作,并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如果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应马上安排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就医,并配合相关医务人员采取调查、隔离和消毒等处置措施。
最后北京劳务派遣公司预祝您平安健康。